400t/a塑料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
1、项目名称:400t/a塑料包装制品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大丰路西侧90号
3、建设单位: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4、环评单位: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建设单位拟拟选址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大丰路西侧90号建设“400t/a塑料包装制品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800平米,建筑面积2842平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生产车间内安装塑料包装袋生产设备,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塑料包装袋400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的16%。
6、环保措施:
(1)严格贯彻《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妥善处理。
(2)项目拉丝、覆膜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全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吹膜、热裁切及印刷、调墨工序各自采取全封闭设计,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以上收集的含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的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8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加强管理,杜绝废气无组织排放。
(3)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并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处理。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下脚料、不合格品、拉丝机废弃滤网及生活垃圾外运处理。催化燃烧装置废催化剂及载体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刮墨版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6)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本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新增总量为化学需氧量1.04t/a、氨氮0.094t/a、VOCS0.164t/a。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400t/a塑料包装制品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的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7、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8、发布日期:2019-3-20
9、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939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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