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10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3-11 16:56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10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1、项目名称:2×10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工程

      2、建设地点:滨海新区胡家园街,公司2#烧结厂北侧空地

      3、建设单位: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环评单位: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建设2套330t/h超高温亚临界燃气锅炉、2套100MW超高温亚临界中间一次再热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2套110MW发电机及配套辅助设施,利用厂内富余煤气进行发电。

      6、环保措施:

      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如确需施工,应向我局申请;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卫生间排入市政管网;项目建设期间加强管理,废水及垃圾严禁排入附近的水渠河道。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工程废弃物按照管理部门要求运送至指定消纳场所。

      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炉外SCR脱硝,采用干法脱硫,后配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8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灰库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净化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氨、颗粒物等因子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不新增生活废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水降温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其余废水排入天钢污水处理厂。

      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失效催化剂、废树脂、废活性炭、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 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废滤芯由供货商回收利用。

      认真执行电力行业设计与建筑技术规范,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措施,控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频率范围的限值要求。

      要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新增二氧化硫67.2吨/年、氮氧化物201.6吨/年,倍量指标由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6、7号机组关停项目平衡解决。

      7、公众参与:采取信息公示、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9、发布日期:2020-03-11

      10、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11、联系电话:022-66897918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