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沽茶淀街污泥处置(日处理48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5-06 16:35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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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沽茶淀街污泥处置(日处理48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1、项目名称:汉沽茶淀街污泥处置(日处理480吨)项目

      2、建设地点:滨海新区茶淀街

      3、建设单位:天津承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环评单位:北京环宇立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租赁塘汉路天津市汉沽铸钢厂现有厂房设置生产设施,新建循环水沉淀池。

      6、环保措施:

      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如确需施工,应向我局申请;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工程废弃物按照管理部门要求运送至指定消纳场所。

      污泥存储池封闭、一侧设软帘,产生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经由集气管道收集;打散供料机上料、混合、搅拌时产生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经由集气罩收集;烘干炉燃气废气及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直接进管道收集;化验室产生的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由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器+碱洗塔+UV光氧+活性炭箱+填料式除臭塔”处理后由1根1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因子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达标。

      项目不产生生活、生产废水。

      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UV灯管、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 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粪污定期清掏。

      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防渗设计及非正常工况下的应急措施,从源头控制地下水污染源,避免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要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新增二氧化硫0.7875吨/年、氮氧化物4.725吨/年,倍量指标由2016年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停项目平衡解决。

      7、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8、发布日期:2020-05-06

      9、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10、联系电话:022-6689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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