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永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灰石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融和路68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永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灰石粉项目 | 天津永旺新材料有限公司 | 杨家泊镇 | 联合泰泽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租赁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物流加工区(杨家泊镇汉榆路266号)的现有厂房,新建两条石灰粉生产线,配套设置上料仓、变频输送带、磨粉机、旋风分离器、成品仓、散装机各两台,脉冲式除尘器八台,建成后每条生产线的规模为1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5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7%。 | 1.设备安装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两条生产线的上料工序废气和原料输送工序经收集,由各自对应的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一根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两条生产线的磨粉工序、成品仓卸料工序、散装机卸料工序经密闭管道收集,由各自对应的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经两根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在封闭的原料罩棚内,设置喷淋装置进行抑尘,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达标。 3.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定期清掏。 4.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除尘灰外售,废布袋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洗车池沉渣定期清运。 6.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并要落实《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 / | 2021/9/26-9/3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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