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审批决定的公示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05-25 13:59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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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近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决定的公示(2020年5月18日至5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2020年5月18日至5月22日期间,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个固体废物移出本市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2-66897918

      传    真:022-66897979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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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20200316101418993847

      关于滨海新区寨上街大神堂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150号

      2020/5/22

      2

      191227143545040900

      关于非标机加工生产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151号

      2020/5/22

      3

      20200408153513775981

      关于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山西省进行利用的批复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152号

      20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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