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马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聚乙烯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
一、项目名称:天津金马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聚乙烯添加剂项目
二、建设地点:大港街
三、建设单位:天津金马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单位: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租用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石化公司内的预留土地,在现有厂房内新建两条挤压造粒生产线和一条喷雾造粒半成品生产线,建成后年产聚乙烯添加剂1400吨。公用工程依托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为355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36%。
2018年8月该项目在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进行设备的调试和生产,区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津滨生态改字〔2019〕第0462号)。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现报送我局审查。
六、环保措施:
1.该项目配套建设一套“废气净化装置”,采用“喷淋塔+空气干燥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工艺。三条生产线的拆包、配料、投料工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各自的旋风除尘器后,与挤压造粒生产线的混料、造粒、筛分等工艺废气,以及喷雾造粒生产线的熔化搅拌和造粒等工艺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进入上述“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废气通过一根21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生产操作应避免采用敞口方式,要使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VOCs和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废气处理设施一旦无法正常使用,你公司应安排相关的生产工序停产,待废气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再复产。
2.生活污水经市政管道达标排入天津石化烯烃部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排放。
3.厂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喷淋塔废水、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废包装袋/桶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旋风除尘设备捕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3.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废气、固废等标识牌。
4.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完善分区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监测地下水的水质。
5.认真落实报告中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充足的事故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七、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八、发布日期:2020年6月3日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