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驰隆化工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生物质锅炉项目环评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6897197
传 真: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市驰隆化工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生物质锅炉项目 | 天津市驰隆化工有限公司 | 杨家泊镇辛庄村西 | 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7年对原有的一台4吨/小时燃煤锅炉内部进行了改造,排气筒加高至35米,并新增一套布袋除尘器,其余配套设施均利旧,改造后的锅炉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该项目仅涉及锅炉改造内容,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0%。 该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现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委托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报送我局审查。 | 1.锅炉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脱硫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锅炉和软水制备排水、反冲洗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炉灰、脱硫装置产生的沉渣和除尘灰均外售作综合利用。 5.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 (报告书填写) | 2021.9.3-9.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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