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金刚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6897197
传 真: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市金刚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 天津市金刚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汉沽街 | 众联(天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拟在现有厂区内( 汉沽街芦后村 )新建一座搅拌楼,新增两个水泥筒仓、两个矿粉筒仓、两个100吨的添加剂储罐等,建成后商品混凝土产能新增3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4.6万元,占总投资的1.82%。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采取“以新代老”措施,现有的排气筒均须加高至25米。 该项目共设置三根排气筒:水泥筒仓卸料粉尘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管道汇集到一根2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矿粉筒仓卸料粉尘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管道汇集到一根2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计量和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一根2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砂石料存放在封闭的原料库内,设置喷淋装置进行抑尘,并通过雾炮进一步降尘,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达标。 当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停止产尘的生产工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搅拌机和车辆清洗废水、车轮冲洗废水、石子清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废黄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完善和管理。 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实验室废弃混凝土外运作综合利用;废布袋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6.认真落实《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并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交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 (报告书填写) | 2021.9.3-9.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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