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7-03 14:12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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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新建喷涂生产线项目

    2、建设地点:滨海新区古林工业区海盛路8号

    3、建设单位:天津鑫峰科技有限公司

    4、环评单位: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安装2条喷涂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建成后预计年喷涂汽车配件、自行车配件及健身器材80万件,年喷涂阀门100万件。

    6、环保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2条喷涂线均为全密闭设置,分别布置在1#车间和2#车间,1#车间设有1#喷砂机、1#喷粉室及1#固化室,2#车间设有2#喷砂机,2#、3#喷粉室及2#、3#固化室。1#、2#喷砂机产生的喷砂粉尘各自经引风机引至各自“旋风+布袋除尘”净化后分别由1根18米高排气筒P1、P4达标排放;1#、2#、3#喷粉室产生的喷粉粉尘分别经各自喷粉工位侧壁连接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过滤,然后由引风机引至滤筒除尘器二次净化,尾气分别由各自1根18m高的排气筒P2、1根15m高的排气筒P5及1根15m高的排气筒P7排放;1#固化室产生的含VOCs有机废气及燃烧废气由引风机引入“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8米高排气筒P3达标排放;2#、3#固化室产生的含VOCs有机废气及燃烧废气一同经由引风机引入 “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P6达标排放。加强管理,生产操作应避免采用敞口方式,要使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VOCs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粉料、废滤芯、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 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物、废钢砂等由物资部门回收。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天津鑫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喷涂生产线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的确认意见》,该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0.12吨/年、氨氮0.0108吨/年;新增VOCs量0.251吨/年、二氧化硫0.0736吨/年,氮氧化物0.441吨/年。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强化日常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仅适用于报告书。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9、发布日期:2020-07-03

    10、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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