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新区水厂污泥和深度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8-31 12:01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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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6897951

       真: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新区水厂污泥和深度处理工程项目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塘汉路与杨北公路交口

    华测生态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在新区水厂现有常规处理基础上新增深度处理系统(水源水质不好时启动)及污泥处理系统,不含取水工程与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泥浓缩池2,排泥水调节池回用水池、脱水机房、臭氧发生器间、氧气站、深度处理综合池、预臭氧接触池各1座。进行工艺处理后,经送水泵房提升进入市政供水管网,供水规模不发生改变,仍为13.5m³/d

    项目施工及运行过程中,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公司应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卫生间。严禁对占用的北三河郊野公园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红线区及临近北塘水库红黄线区生态用地保护黄线区造成影响。

    2预臭氧接触池及臭氧发生器间释放的臭氧经催化式臭氧尾气分解室加热分解后变成氧气,应做好浓度检测及控制工作。

    3、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活性炭滤池更换的活性炭由厂家回收,污泥经处理后运输至天津裕川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臭氧处理装置更换的催化剂及废包装袋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5、完善排污口规范化工作,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该项目不涉及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


    2021.8.31-

    9.6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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