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精华石化有限公司昌盛分公司除尘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
一、项目名称:天津精华石化有限公司昌盛分公司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大港街
三、建设单位:天津精华石化有限公司昌盛分公司
四、环评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为了对粉尘进行更有效的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拟在脱硫剂厂(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热电部东侧)厂区内实施除尘设施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棚新增两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用于处理车辆进出口产生的粉尘;拆除制粉车间现有的两套除尘器,更换为三套布袋除尘器,并相应增加一根排气筒;将现有的排气筒均加高至33.5米。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六、环保措施: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在原料棚的车辆进出口上方分别新增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车辆卸料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新增的两根33.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制粉车间上料系统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三根33.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中一根排气筒为新增)。
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满足厂界限值要求。该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该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除尘器清灰回收的石灰石粉经除尘器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6.完善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相应治污设施落实用电监控等要求。
7.当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停止产尘废气的生产工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七、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八、发布日期:2020年8月24日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