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环保督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津塘公路以南片区改造工程(盾构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
1、项目名称:滨海新区环保督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津塘公路以南片区改造工程(盾构段)
2、建设地点:津塘公路以南片区
3、建设单位: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环评单位: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及其附属检查井设施,包括东起河北路、西至规划津塘路泵站,沿津塘公路北侧由东向西建设d3000雨水管道3687m(盾构法施工3659m,顶进法施工28m);在吉林路、中心北路、车站北路以顶管方式分别预埋d1400mm雨水支管75m、d1800mm雨水支管100m、d2000-d2200mm雨水支管102m;津塘公路现状路面雨水管道接入本工程d600-d1000mm管道124m;检查井15座,同步实施管道切改、绿化破除及恢复、交通导行、临时调水等附属工程。
6、环保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如确需施工,应向我局另行申请;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依托周边居民区。车辆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基坑排水及管道闭水试验废水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废弃渣土按照天津市工程弃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施工前应做好相邻其他管道的勘查工作,必要时约请管道的所属单位现场协助,防止因彼此影响造成次生环境事故。该项目无新增总量。
7、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仅适用于报告书。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9、发布日期:2020-08-24
10、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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