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生产园林绿化营养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1-03 10:52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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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生产园林绿化营养土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汉北路68号北侧

    3、建设单位:天津亿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环评机构: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建设单位拟租赁天津市清淀机械加工厂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汉北路68号北侧部分场地建设“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生产园林绿化营养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8000平米,建筑面积6600平米,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办公楼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于封闭生产车间内利用市政污泥采用生物好氧发酵方式生产园林绿化营养土,年处理污泥990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的13.3%,预计于2020年11月竣工。

    6、环保措施:

    (1)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废水妥善处置。

    (2)项目污泥发酵生产过程于封闭车间内,产生的含H2S、NH3、臭气浓度的废气采用车间整体引风负压收集方式收集并引至2套“喷淋+生物滤床”装置处理后由2 根15m 高排气筒(P1、P2)达标排放。

    (3)项目职工生活废水用于生产环节,不外排。抑尘过程收集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车辆冲洗废水沉淀物、喷淋废水沉淀物回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相应排污口落实用电监控要求。

    (7)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按照报告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严禁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8)强化日常管理,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7、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8、发布日期:2020-11-3

    9、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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