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关于2018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22 10:41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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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审批局关于2018年落实法治政府

    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

    区行政审批局自2014年5月20日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指导支持下,围绕投资服务贸易便利化和生活服务便利化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实践,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现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组健全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18年行政审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安排》、全年分11个专题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的重大政治判断、宪法、规范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列入党组学习内容。局党组书记结合审批局工作实际,对全局干部进行了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辅导讲座,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审批局全体党员干部提高了认识,转变观念,由外力强加“要我学”变自觉自愿“自己要学”,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才能更好地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社会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二、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了进一步深化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按照区领导的工作部署,区行政审批局积极组织各功能区审批局推进在滨海新区范围内(包括各功能区)打破地域限制,改变行政审批原有按照属地管辖权进行申请受理的传统模式,探索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滨海通办”的有效路径,实现滨海新区范围内“就近办”受理审批业务,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新模式。我局已正式印发了“滨海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研究确定了“滨海通办”事项目录和统一接件标准,组织各功能区审批局窗口服务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并已正式开始运行。优化发证流程,让申请人“足不出户,批复到手”再提速,为了给申请人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让申请人办事少跑一趟路,审批局受理中心与EMS快递主动对接服务,优化流程,启用大客户PC端软件,力争在快速发单、快件追踪、运单套打、账单管理等基本功能外,还能够进行通讯录管理、快递情况分析及快件流转过程中的追溯管理,为申请人在收件过程提供全方位的便利的服务。

    (二)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行信用承诺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一制三化”改革工作的要求,滨海新区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我局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审批制度,在严格落实市政务服务办印发的第一批信用承诺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自加压力再突破,组织全区各部门梳理新一批适用信用承诺审批的事项清单,逐步推动全区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采取承诺审批方式办理。

    (三)研究推进市管部门区级审批事项和职能划转,推动开展审批“五减”改革。前期,市政务服务办下发了关于征求垂管区级许可事项划转意见的函,并按照区领导指示及时复函,下一步,按照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加快垂管区级审批事权划转的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我局将有序推进市管部门区级审批事项和职能划转工作。积极推进“一制三化”审批改革工作,着力推动减事项、减要件、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的“五减”改革,减少行政许可材料650件,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环节共70项,减少审批时限212项,实行“马上办”行政许可事项63项,“就近办”115项,“网上办”212项,“一次办”212项。编制了《关于全面推进“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汇总表》,明确了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分工,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问题。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在落实“一制三化”改革任务中,基本实现了审批制度“由繁变简、由难变易”,较好地提高了审批效率,有效地减低了企业成本。

    (四)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20号),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区行政审批局积极组织区有关部门切实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有关工作任务,对于已经取消的相关许可事项确保不再办理,对于取消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的相关许可事项确保落实到位。同时,按照市审批办统一工作部署,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全面落实简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相关工作。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只要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告知承诺书约定的部分材料,即可当场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并发放许可证照。截止11月底,共办理各类简化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1083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组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成效评估工作,邀请了相关企业、个体商户代表参与改革试点成效评估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受访群众和企业对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满意度达95%以上。通过一系列简政放权的举措,真正把生产经营和投资自主权还给市场主体。二是探索推行“多证合一”改革。按照市审批办的统一工作部署,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尽量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大幅度取消、调整和整合企业注册的前后置审批事项。对于属于市场准入登记注册前后置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及信息的,全部纳入区市民服务中心,探索实行“一表申请、一次进件、内部合办、一次出件”,在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上操作,最大限度减少办理环节,激发市场活力。

    三、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16〕27号)要求,我局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我局有法制审核人员3名,连续五年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并将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及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情况报区司法局。2018年6月聘请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核、应诉应议和法律咨询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已进行十余次审批业务法律咨询工作。

    四、全面加强考核监督工作

    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与行政复议机关配合做好共同被告的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复议决定、法院裁决。2018年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案件为0件。

    五、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行政审批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区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培训工作,紧密联系审批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在新区行政审批系统举行系列依法行政培训讲座。2018年8月、10月两次组织并邀请法律顾问对全区行政审批系统35家单位160余人次进行了法律培训。重点针对业务处室、窗口的审批人员进行法律素养提升工作,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审批相结合。

    二是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活动。区行政审批局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原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决策。2018年我局共有94名公务员参加了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30名处级干部和8名年青科级干部在线学习完成规定课程;

    三是鼓励各部门在日常自主开展与审批业务相关的专题法律学习活动等多种形式,实现普法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实现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工作依法规范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深入法治宣传教育学习, 2018年已利用法治文化阵地开展了以“学习解读宪法修正案”“国家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法”“保密法”“防范非法集资”“精神文明创建”等诸多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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