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区行政审批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7年区行政审批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指导支持下,围绕“审批标准化、服务规范化、办事便利化”的改革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实践,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现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区行政审批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依法行政职责,充分发挥了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加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是充分利用局务会等形式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学习、讨论活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行政案件审理,并按照法院要求做好行政案件应诉工作;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主动参加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的能力水平。
二、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推进审批标准化改革
一是实行“事项规程”标准操作,让审批操作更标准。研究制定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程(SOP),通过“事项规程”标准操作,让审批操作规范化,挤压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依规审批。
二是实行“受理、审查、批准”分设,让审批流程更科学。形成“单一窗口、全项受理,专业审查、团队支撑,严格把控、终身负责”的审批运行模式,把审批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审批流程更科学。
三是实施审管联动“四项制度”,让审批监管更无缝。建立审管互动信息交流制度、重点方面专项会商制度、审查员制度、观察员制度,让审批监管衔接更无缝。
四是严格执行许可事项目录,让新区审批更依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审批局迅速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变化情况,并对外公布了2017年权责清单,保证在目录以外,没有擅自设立、变相设立或实施行政许可。
(二)推进服务规范化改革
一是实行建设项目“差别化”管理,让繁琐审批更简便。制定《部分环境影响轻微建设项目差别化管理目录》,对目录中涉及水利、农林牧渔等7个行业的46类环境影响轻微建设项目,不需编制环评,不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同时免于环保“三同时”管理。
二是实行多项合一联合办理,让审批服务更便利。推出民办学校设立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多项合一、联合办理。将分属不同领域的事项所涉及的申报材料统一标准、重新整合,数量精简了四分之一。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两个部门同步并行审批,材料内部流转,一次性发放许可结果。
三是设立投资项目专项窗口,让审批服务更便企。对每个企业投资项目,从进入一体化审批程序开始,专门人员实行全程无偿保姆式帮办服务。辅导项目单位准备材料,对材料进行预审预核,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审批人员靠前服务,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难题、梳理流程。
(三)推进办事便利化改革
一是建立无偿帮办服务机制,让审批服务更细微。建立专职帮办服务队伍,采取政府买单无偿帮办的方式,在帮办服务区无偿为申请人提供咨询、填写申报表格、复印、扫描、传真、打印等服务;对路途远、不方便到中心领取审批结果的申请人,提供免费寄送审批结果服务。
二是建立24小时便企便民服务热线,让审批服务更便捷。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一个号码管服务”改革要求,将原区长热线等便民便企服务热线整合为便民专线服务平台,无偿为市民提供咨询、求助、投诉等各类服务。
三是延伸街镇审批服务窗口,让新区审批更贴身。在各街镇统一设立服务站,将区审批局综合受理窗口延伸至街镇,全面承担区审批局所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接件、受理和咨询服务的综合受理工作,按照“受理全项、接办紧密、服务全域、运行便利”的服务标准,实现“足不出街镇”即可办理审批服务事项。
三、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16〕27号)要求,区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提高依法决策水平,防控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
四、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行政审批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区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培训工作,紧密联系审批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原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决策。通过在日常自主开展与审批业务相关的专题法律学习活动等多种形式,实现普法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实现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工作依法规范和管理,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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