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牌(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锅炉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
一、项目名称:壳牌(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锅炉优化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津港南疆港区
三、建设单位:壳牌(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拟在天津港南疆港区南三路286号的现有锅炉房内实施锅炉优化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一台6t/h的燃轻质柴油蒸汽锅炉,改建为一台4t/h和一台2t/h燃轻质柴油蒸汽锅炉,锅炉总装机容量不变。项目总投资235万元,环保投资3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6.6%。
六、环保措施: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锅炉燃烧废气经SCR脱硝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新建的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3.锅炉排浓水、软化废水,与现有工程废水一同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南疆污水处理中心。
4.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
6.认真落实《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安装用电监控设施;并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废水不进入外环境。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七、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八、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2日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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