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原瑞丰工贸有限公司机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1-10 15:55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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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机加工生产线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大港油田创业路148号现有厂房内

    3、建设单位:天津市高原瑞丰工贸有限公司

    4、环评单位:泊源(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车床、铣床、钻床等设备,进行螺杆钻具、钻头、水力振荡器等的加工制造(不含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年加工475US定转子25件、287US定转子19件、675 US定转子28件、73mm水力振荡器15件、172阀体174件、197阀体180件、244阀体95件

    6、环保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定期委托清掏。原料通过锯床下料、粗加工、钻孔、精加工等过程均无废气产生;淬火等调质工艺热处理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废边角料、金属废屑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至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9、发布日期:2020-11-10

    10、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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