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宏发釉料厂年产1000吨玻璃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1-10 15:31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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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宏发釉料厂年产1000吨玻璃基材项目

    、建设地点:海滨

    、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宏发釉料厂

    、环评单位智慧泉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厂始建于1994年,位于滨海新区海滨街大港油田二矿北,建设一条玻璃基材生产线,以天然气为燃料,工序包括投料、熔融、冷却、出料等,年产玻璃基材10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5%

    该项目由于建设时间较早,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该厂委托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报送我局审查。

    、环保措施:

    1.投料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一根17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熔融废气与池窑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3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该项目不设食堂,卫生间依托厂外的公厕,故不产生废水。

    3.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做好地下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厂区地面硬化,加强投料粉尘的收集和熔融烟气的净化效率,减少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进入土壤环境

    6.认真落实《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并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发布日期:2020-11-10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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