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环保督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津塘路泵站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
一、项目名称:滨海新区环保督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津塘路泵站新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滨海新区胡家园街
三、建设单位: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天津青草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规模为20m³/s的雨水泵站1座,d2400的进水管道48米,进水方涵(5m×4.3 m)11 m、出水方涵(3m×2m)34 m,DN1000球墨铸铁管出水管道63m,进水交汇井1座、出水阀井1座,消力池1座、初期雨水阀井1座;新建规模为4.64m³/s的污水泵站一座,d1800钢筋混凝土进水管道18m、d2000压力出水管60m、d2200重力出水管27m,消能井3座。以及附属用房,包括配电室、值班室等。规划雨水经泵站提升后排入新河东干渠,污水经泵站提升后最终排入新河污水处理厂。
六、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工程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
2、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新河污水处理厂。
3、进水闸箅井、集水池和出水池内的恶臭气体经风机抽送进行收集,采用高能离子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4、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格栅减速箱更换的废机油、废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格栅截留废物、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并交市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6、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滨海新区环保督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津塘路泵站新建工程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的确认意见》,该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0.08吨/年、氨氮0.007吨/年。
7、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水及废气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8、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9、严禁对临近防护林带造成影响。
七、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八、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3日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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