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油田金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金盾消防灭火器制造及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2-24 15:43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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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金盾消防灭火器制造及维修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新区大港红旗路中段

    三、建设单位:天津大港油田金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天津市普林思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港中基建公司)院内现有厂房,购置相关设备,进行消防灭火器拆卸、组装、气密试验及灌装等制造维修工艺.所用灭火剂及罐体均为成品,且维修过程不涉及喷漆。预计年生产灭火器10万具、年维修灭火器1.25万具。

    六、环保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沉淀池处理后的试压废水一同通过既有排口进入市政管网,达标排入大港油田港东污水处理厂;气密性检验水槽中的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该项目维修、烘干等过程均无废气产生;灌装灭火剂时上层粉尘经真空吸气软管抽至灌装机内的过滤器处理后排放。

    3、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废包装物、灭火器瓶体、配件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废灭火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天津大港油田金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金盾消防灭火器制造及维修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意见》,该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0.1313吨/年、氨氮0.0118吨/年。

    6、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置规范的废水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强化日常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七、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仅适用于报告书。

    八、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九、发布日期:2020-12-24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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