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城建发展有限公司鸿森石油汉蔡路加油加气站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
一、项目名称:鸿森石油汉蔡路加油加气站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汉沽
三、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联合泰泽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汉蔡路加油加气站位于滨海新区汉沽汉蔡路以东、栖霞街以北,建成后未曾使用。站内建有一座站房、一座加油罩棚、一个埋地油罐区(设置两座30立方米汽油罐和一座30立方米柴油罐)、四座加油岛(未安装加油机)等。建设单位拟在原有加油站的基础上,新增一座60立方米撬装式LNG罐组和一台双枪加气机;将单层油罐更换为双层油罐(数量及容积不变),重新敷设加油、卸油管线,加油岛内安装三台六枪加油机;重新铺设加油站地面,配套建设采暖地源热泵系统等。该工程的设计销售规模为:乙醇汽油3000吨/年,柴油1000吨/年,LNG2000吨/年。工程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72.5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1.3%。
六、环保措施: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废油罐、废管线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2.新建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对汽油卸油和加油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回收。另外还要预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和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位置。
对加气过程中气化的LNG应加强管理,不得直排环境;同时要减少储罐安全阀超压放散频次。
使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生态城污水处理中心处理。
4.站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含油抹布、废油、油渣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完善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切实落实和强化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留存隐蔽工程施工期间的影像资料,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凭证。
储罐采用双层油罐,夹层间设置测漏报警仪;地下输油管道采用双层复合管,管道与油罐连接末端设置泄漏监测点。
结合区域地下水分布现状、水文地质条件和防渗措施,进一步优化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地下输油管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层防渗性能不低于2米厚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监测井应具备应急抽水功能。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避免对周边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完善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等。
8.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地下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配备充足的事故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七、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八、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4日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