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塘宝峰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锯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2-24 08:57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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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天津津塘宝峰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锯材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万年桥西侧津沽公路7200号0-3

    3、建设单位:天津津塘宝峰实业有限公司

    4、环评机构:津环众德(天津)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建设单位拟租赁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万年桥西侧津沽公路7200号0-3的现有厂房及场地建设锯材加工项目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租赁建筑面积4400平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生产车间内设置带锯、木方多片锯等设备,进行锯材加工,年产锯材24.6万m3,项目生产工艺不涉及使用胶黏剂及涂料环节。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6.8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的3.36%,预计于2021年2竣工投产。

    6、环保措施:

    (1)严格贯彻《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妥善处理。

    (2)项目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防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产生影响,确保达标排放。

    (3)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清运。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下角料、锯末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机油、含油沾染物、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6)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强化日常管理,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8)该项目无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7、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8、发布日期:2020-12-24

    9、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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