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储备库南疆1#库至大沽排污河5#法兰井段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8-10 11:41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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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储备库南疆1#库至大沽排污河5#法兰井段成品油管道工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天津储备库

    南疆港、胡家园街

    天津市五洲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南疆1#库位于天津港南疆港区南疆路3665号,新河分库位于胡家园街河头村于庄子路13,两座储油库之间的成品油管道已建成。该项目为其中南疆1#库至大沽排污河5#法兰井段”,包含两条平行敷设成品油(汽油、柴油)管道,起点位于南疆1#库围墙外(起点坐标E117.760790°N38.969086°),终点位于大沽排污河5#法兰井(终点坐标E117.620232°N38.977573°南疆港区、海河、大沽排污河、津沽公路、铁路等,在海河两岸各设置一个阀室管道长度为16公里在南疆港区外输公共管架上铺设2.5公里,地下直埋13.5公里管材采用20#无缝钢管,设计压力为6.4MPa汽油管道规格Φ273×9.0mm,柴油管道规格Φ219×8.0mm,设计年输送汽油60万吨、柴油40万吨。

    该项目采用定向钻的方式分别穿越沿海防护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南环铁路防护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南疆铁路防护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建设完成时间早于《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实施时间并且前期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后续再无改扩建活动,符合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相关管控要求。项目总投资647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3.09%

    该项目由于建设时间较早,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报送我局审查。

    1.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编制地下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监测地下水的水质

    2.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事故应急物资,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021.8.10-8.16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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