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6897951
传 真: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 |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海河下游管理局 | 滨海新区塘沽海河干流入海口 |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该工程总体布置与原防潮闸布置基本一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闸室、交通桥、岸墙和上下游翼墙等两岸连接建筑物、控制楼和启闭机房、防渗排水设施、观测设施进行拆除重建;对闸室下游河床消能防冲设施进行维修加固,并在原边坡上增加750px厚浆砌石;新建防浪墙(钢筋混凝土结构,上游侧长380m、下游侧长420m)及护坡;对综合办公楼进行改造等。该项目因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尚未开工建设,你单位现委托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报批。
| 工程施工期间,你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施工场地附近有敏感目标时,应当设置实体围挡。 优化清淤时段,采用管道运输、喷洒消臭剂等措施,有效降低清淤过程中的恶臭影响。 2、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设置的环保厕所,定期清运;机械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可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废水蒸发消耗,不外排;排泥场退水经退水管达标排入海河。 3、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工程弃渣交由渣土管理部门处理;清淤底泥通过管道运输至防潮闸下游左岸约4.0km的3#排泥场,底泥退水后由排泥场隶属方处置。 应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措施,避免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工程运营期间,你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防潮闸日常管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由本工程更换的埋地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未经允许严禁排入海河。 2、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做好相应的绿化及植被恢复工作。
| 2021.7.19- 7.2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