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节能滨海太平镇3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7-14 09:00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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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6897197

    真: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3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中节能(天津)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平镇

    天津青草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滨海新区太平镇建设中节能滨海太平镇3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种植经济作物的土地上方架设300MW光伏发电设施,并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不含升压站送出线路)。利用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模式,各光伏发电子系统以35kV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升压站电压等级35/220kV,设两台主变压器,单台规模为240MVA,不含升压站出线线路。项目总投资为124004.18万元,环保投资14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12%。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妥善处置;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在邻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施工时,严禁在该区域内临时堆土,严禁设置泥浆池、临时料场等。

    2.食堂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后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认真执行变电站行业设计与建筑技术规范,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措施,控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5.升压站内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负责清掏。

    6.废光伏组件由厂家定期回收;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7.升压站内应设置防渗事故储油池,池容量应满足收纳变压器的事故漏油量;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报告书填写)

    2021.7.14-7.20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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