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港工业区石化管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6897197
传 真: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南港工业区石化管廊项目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为了促进天津南港工业区经济发展,保证中石化南港项目的物料供给需求,拟建设南港工业区石化管廊项目。管廊西起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烯烃部的东南侧,东至南港工业区盛仓街现有管廊,途中分别跨(穿)越南港铁路、津歧公路、海景大道、津潍高铁(规划)、独流减河郊野公园、独流减河、北穿港路、津石高速等,管廊长约15.84公里,宽度6米,建设3层。项目总投资为128788万元,环保投资27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21%。 针对该项目涉及占用独流减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以及跨(穿)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独流减河、独流减河郊野公园、交通干线防护林带管控区,市规自局分别出具了《关于南港工业区石化管廊工程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有关意见的函》和《关于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范围内实施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石化管廊有关意见的函》。 | 1.施工前应做好管廊周边现状管道的勘察工作,必要时约请管道的所属单位现场协助,杜绝因彼此影响造成次生环境事故; 2.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型移动厕所,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清掏;基坑排水和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禁止排入地表水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废弃泥浆、施工废料等固体废物,其中泥浆沉淀池应做好防渗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临近天津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施工段要加强对鸟类等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减少对野生动植物造成干扰。 3.管廊设计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跨河区域的管廊段须设置管道物料泄漏收集设施,杜绝管输物料进入水体;要安装管廊在线监控系统及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并联合管道产权单位做好巡检工作,建立长效联动机制。 4.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施工时,应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生态监测。在上述区域内严禁临时堆土,严禁设置泥浆池、临时料场等,并优化、压缩施工工期;施工结束后按照修复方案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减缓对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影响。 | (报告书填写) | 6.16-6.22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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