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渤大硫酸工业有限公司高纯化学品(电子级化学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6897197
传 真: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渤大硫酸工业有限公司高纯化学品(电子级化学品)生产项目 | 天津渤大硫酸工业有限公司 | 大港石化产业园区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拟在厂区内建设高纯化学品(电子级化学品)生产项目。主要建设一条电子级氨水生产线、一条电子级双氧水生产线、一条电子级硫酸生产线和一套废酸回收装置,以及配套建设四座仓库、四个储罐区、办公楼等。项目建成后,形成设计年产电子级硫酸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1万吨、电子级氨水1万吨,设计年处理废硫酸2万吨。项目总投资为56000万元,环保投资145万元,占总投资的0.26%。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该项目废酸回收装置处理的废硫酸来自半导体制造企业的芯片蚀刻清洗工序,要对废酸进厂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尤其是不得含有重金属等难处理的物质。 3.电子级硫酸生产线吸收塔尾气、混合罐废气、脱硫塔尾气、灌装废气、储罐呼吸气以及废酸处理生产线尾气吸收塔废气,经收集进入现有一套电除雾器+双氧水法尾气治理设施处理,由现有的一根4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电子级氨水生产线过滤器组废气、缓冲罐尾气、灌装废气、成品储罐呼吸气,经收集进入新建的一套三级水吸收塔处理,由新建一根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硫酸产品储罐、氨水产品储罐均采用氮封技术,各储罐呼吸口与相应生产线的废气处理系统连接;三氧化硫储罐呼吸气通过密闭管道引入硫磺制酸系统二吸塔进行吸收。同时要加强管理和优化生产操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硫酸雾、氨、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满足相应的厂界限值要求。根据环评报告结论,该项目不需新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包装桶清洗废水、树脂反冲洗水及再生水、设备及器皿清洗废水,经pH调节池后,由污水管网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排浓水、循环冷却水尾水送至天津三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使用;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依托天津三环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天津三环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5.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6.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陶瓷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芯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等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7.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完善分区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监测地下水的水质。 8.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罐区围堰和事故废水池的防渗处理,确保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4月23日至4月2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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