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国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世通海辛庄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6897197
传 真: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国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世通海辛庄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 天津国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汉沽 | 天津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三个工厂(食用盐公司、海洋生物科技公司、精细化工厂)厂区内建设五台风力发电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单机容量3MW,总装机容量为15MW,所发电量优先提供给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使用,余额部分上网。其中食用盐公司(滨海新区汉沽汉南支线4598号-1号)建设两座风机,海洋生物科技公司(滨海新区汉沽汉南支线3460号-1号)建设一座风机,精细化工厂(滨海新区汉沽汉榆路1001号)建设两座风机。本次评价范围不含风力发电设备接入升压站的集电线路、升压站和35kV输电线路。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42%。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施工后要及时恢复;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噪声排放达标。 3.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废暂存间依托后期拟建的升压站内设施);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4.对员工要加强有关鸟类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风电场进行不少于一年的鸟类通过量和死亡率监测。 | (报告书填写) | 4.6-4.12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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