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储备库南疆至新河成品油管道新城镇南部新城段迁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6897197
传 真: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储备库南疆至新河成品油管道新城镇南部新城段迁改工程项目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天津储备库 | 胡家园街 | 天津市五洲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 拟对位于滨海新区新城镇南部新城的两条成品油(汽油和柴油)管道进行迁改,管道起点为规划西中环快速路东侧(起点坐标E117.609551°、N39.006372°),沿西中环快速路东侧向南敷设至立交北侧,穿越天津大道后与原管道接头(终点坐标E117.618755°、N39.981858°)。管道迁改后单根管道长度为3.197公里,规格为汽油φ273×7.9mm,柴油φ219×7.1mm,采取双管同沟埋地敷设方式,管材采用L360N无缝钢管,设计压力均为6.4Mpa,同时拆除原有两条3.5公里的管道。该项目实施后,管道的输送能力不变,仍为年输送汽油60万吨、柴油40万吨。项目总投资2216.56万元,环保投资3.38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3.38%。 | 1.施工前须做好沿途地下已有各种管道的勘察工作。必要时应约请管道的所属单位现场协助,防止因彼此影响造成次生环境事故。 2.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管道试压废水用于现场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渣土、废防腐材料、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含油沾染物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做好拆除和清理旧管道时的残油收集工作,杜绝因撒漏而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清理后的旧管道应回收利用。 3.管道探伤须委托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采取满足国家规范的相关防护措施。 4.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编制地下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监测地下水的水质。 5.针对管道的施工和切换,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事故应急物资,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3.16-3.22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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