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浩强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新建预制砼结构构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6897197
传 真: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建预制砼结构构件生产线项目 | 天津市浩强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寨上街 | 天津潮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天津晟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滨海新区营城工业区内的闲置用地,新建一座搅拌车间、一座骨料库、一座水泥筒仓间和一座破碎车间(用于处理该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等,进行化粪井、预制井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年产预制砼结构构件1.3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搅拌粉尘和水泥筒仓粉尘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后再经管道引入一套地面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尾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砂石料等存放在封闭的骨料库内,破碎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同时骨料库和破碎车间上方设置喷淋设施进行抑尘,并通过雾炮进一步降尘,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达标。 当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停止产尘的生产工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车轮冲洗废水经沉淀后重复利用;设备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营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含油沾染物、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 废PE 膜、废滤袋、废包装桶、废钢筋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混凝土残渣、清洗沉渣、除尘灰回用于生产。 6.认真落实《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并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气、废水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交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 (报告书填写) | 3月1日至3月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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