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锅检环保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2-20 13:25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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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6897197

       真: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锅检环保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海滨街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拟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的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和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实施整体搬迁,搬至位于滨海新区海滨街团结路的大港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内。改造内容为:将院内现有的两栋闲置车库平房改造为环境检测实验室和锅炉检验室;将现有的一栋闲置车库楼改造为土壤检测实验室;综合办公场所利用现有测试楼。项目实施后,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的检测能力不变,仍为检测地表水及废水样品7620/年、环境空气及废气样品5520/年;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检验能力不变,仍为检验安全阀9000/年、呼吸器400/年;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新增土壤检测能力为土壤样品600/年。项目总投资160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5.63%

    1.施工期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方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港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2.安全阀和呼吸器的检验不涉及设备表面修复工序;土壤检测实验室和环境检测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分别进入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再分别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3.水压试验废水、纯水制备装置浓水及反冲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与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管网排入港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试剂瓶、高浓度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废黄油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完善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废土壤样品等一般固体废弃物由环卫部门清运

    6.认真落实《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并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报告书填写)

    220日至225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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