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大港油田海诚泥浆技术服务股份合作公司钻井助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6897197
传 真: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大港油田海诚泥浆技术服务股份合作公司钻井助剂加工项目 | 天津大港油田海诚泥浆技术服务股份合作公司 | 海滨街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租赁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港西工业区内的工业厂房,新建一条堵漏剂、复合沥青生产线,一条钻井液用润滑剂生产线。主要设备为两台锥形双螺旋混料机、两台螺旋上料机、两台螺旋出料机、两个搪瓷反应釜等。建成后预计年产300吨堵漏剂、300吨复合沥青、300吨润滑剂。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堵漏剂和复合沥青进料和分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润滑剂搅拌和分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上述净化后的两股废气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VOCs的无组织排放满足厂界限值要求。当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停止相关生产工序,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定期清掏。 4.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废齿轮油、废含油棉纱、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及试剂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废包装袋、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6.认真落实《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并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做好地下水污染污染的防控工作: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监测地下水的水质。 8.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 (报告书填写) | 2月18日至2月2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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