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港油田安全环保技术研究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融和路68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大港油田安全环保技术研究试验项目
|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闲置自备热电厂 | 天津市诺星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将厂内现有酸碱库、除盐间等维修改造为实验厂房,内部建设污水电化学处理小试装置、光催化氧化中试装置、含盐水膜浓缩一体化试验装置、含盐水结晶处理试验装置,石油污染场地修复装置、含油固废可逆转换除油处理试验装置、含油固废热脱附中试试验装置、高含水油泥水热法脱水提油干化中试装置、石油石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模拟平台等装置各1 套,主要进行石油石化污水处理与回用、石油石化固体废物处理、场地污染调查评估与修复等小试(或中试)试验。项目总投资8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的7%,预计于2021年6月建成投用。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主要为室内装修、墙体拆除及地面处理工程产生的扬尘、少量涂刷有机废气及焊接废气。通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苫盖、车辆冲洗、合理安排工期等措施后,预计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2、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达标排放。 3.噪声:主要为切割机、电焊机、空气泵等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隔声减震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拆除废弃设备。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弃设备由大港油田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气:含油固废可逆转换除油处理试验装置、高含水油泥水热法脱水提油干化中试装置、石油石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模拟平台产生废气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含油固废热脱附试验装置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上含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废气一并引入1根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 实验室实验在通风橱内进行,产生的含TRVOC、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确保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组织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实验仪器二次及以后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污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港东污水处理厂。含盐水膜浓缩一体化试验装置及含盐水结晶处理试验装置浓水、光催化氧化装置部分出水由公司港东联合站回收处理。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实验装置设备运行时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实验废残液及仪器首次清洗废水、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含油固废处理后的废弃残渣、含油浮渣、废弃的试验土壤回送至油泥砂净化厂进一步处理。含盐废过滤膜、含盐饱和母液委托专业单位处置;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 炭、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清运处理。 | / | 2021/2/7-2/1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