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汉沽汇丰压铸件厂新增抛丸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6897951
传 真: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市汉沽汇丰压铸件厂新增抛丸设备项目 | 天津市汉沽汇丰压铸件厂 | 滨海新区汉沽茶淀镇桥沽村北 | 天津津环中新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 在清整车间内购置安装抛丸机进行铝型材加工。建成后不新增产能。 | 1、无新增生活及生产废水。 2、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进入湿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新建1根15m高的排气筒P2达标排放。 3、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新增的废填料吸附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钢珠外售至物资回收部门。 5、无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 6、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相应治污设施落实工况用电监控等要求。 7、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 2021.2.5-2.1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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