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电建可再生能源开发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太平镇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6897197
传 真: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电建可再生能源开发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太平镇分散式风电项目 | 中电建可再生能源开发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太平镇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滨海新区太平镇远景二村西侧、红星村北侧,安装十一台风力发电机组,包括七台3000kW,四台2000kW(其中一台限容1000kW),总装机容量为28MW;同时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站内配置一台容量为31.5MVA的主变压器。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的送出线路另行办理环评手续。项目总投资为25761万元,环保投资14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55%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3.认真执行变电站行业设计与建筑技术规范,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措施,控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4.升压站不设值守人员,无生活废水。 5.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和事故废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做到即产即清;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 (报告书填写) | 1月28日至2月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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