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近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1-27 16:48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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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1123日至1127日期间,经审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许可、1个固体废物移出本市许可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真:022-66863749

    序号

    内网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20200909141704999178  

    关于天津远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煤改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385

    2020.11.24

    2

    202009211519157076

    关于天津市恒泰制桶厂注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386

    2020.11.24

    3

    20200814160804071645

    关于天津市隆兴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387

    2020-11-24

    4

    20200512085816168114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低硫重质船用燃料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388

    2020-11-24

    5

    20201009104605123742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吉林省进行利用的批复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393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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