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近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期间,经审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许可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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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网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200706155135027100 | 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宏发釉料厂年产1000吨玻璃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377号 | 2020-11-17 |
2 | 20200427145121851402 | 关于天津市合力机械修造厂年产石油钻采配件4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379号 | 2020-11-17 |
3 | 202008211038332026 | 关于天津市高原瑞丰工贸有限公司 |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380号 | 2020-11-17 |
4 | 20200723165202307752 | 关于天津泰和鹏搏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油管加工及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381号 | 2020-11-17 |
5 | 202010271648325000 | 关于海清园供热一次网工程项目 |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382号 | 2020-11-18 |
6 | 20200616134140302915 | 关于壳牌(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锅炉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383号 | 2020-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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