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投资项目“一套材料”办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95-9952-2021-00018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文  号: 津滨政务发〔2021〕17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6-10
发文日期: 2021-06-10
联合发文机构: 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
有效性: 有效


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关于

印发滨海新区投资项目“一套材料”

办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投资项目“一套材料”办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区政务服务办        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

2021610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投资项目“一套材料”办审批

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21)等文件精神,结合滨海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审批方式,对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实行项目单位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

二、适用范围

本次改革涉及的项目主要包括滨海新区范围内财政投融资类房屋建筑、基础设施项目。功能复杂,技术难度大,涉及危险化学品、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

本次改革涉及的审批事项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节能评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三、服务模式

实行“一套材料报审、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同步审批、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发件”的综合受理、审批模式,从受理到发件审批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四、编制要求

(一)“一套材料”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在相应专篇中深入分析项目用地、选址、环境影响、安全条件、水土保持、合理用能、通航影响等情况。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是编制“一套材料”的牵头单位,负责全面分析项目实施需办理的审批事项,负责协调各单位编制进度。项目单位可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编制工作。

(三)“一套材料”的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要求,同时专篇内容应符合各事项的审批要求。对于专篇内容过于复杂的项目,可将专篇单独装订随可行性研究报告附送。

五、审批流程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是审批“一套材料”的牵头部门,负责优化工作流程、召开综合评审会、汇总评估意见、反馈评估结果、出具综合批复。各审批部门负责本事项的审查工作,负责拟定批复内容。

(二)综合评审会实行“一个评估班底、一次评审会议、一本评估报告”,各事项同时评审,评估意见统一反馈,编制单位统一修改。

(三)实行“一个文号、一个批复”。项目通过评审后,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为基础,充分结合环境影响、安全条件、水土保持、合理用能、通航影响等批复内容,出具综合批复。规划部门同步出具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务服务办负责统筹推动、组织协调全区投资项目“一套材料”办审批改革工作,负责对各开发区审批部门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改革落实情况。各开发区审批部门要加强对审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承担主体责任,共同推进改革工作。

(二)加强中介机构考核。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对中介服务机构成果的技术性、规范性、工作实效和服务水平进行评价,持续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不断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改革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的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及时对项目单位、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宣讲,鼓励企业参与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套材料)申请材料清单

2.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套材料)审批流程图

3.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套材料)编报指南


附件1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套材料)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申请材料清单

提供单位

适用情形

审批时限

1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立项审批部门

已列入相关规划的项目无需提供。

7个工作日

2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套材料)审批申请文件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3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套材料)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4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重大项目。

5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确认意见

区环境局

涉及重点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6

环评报告满意度调查表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7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8

现势地形(管网)图和电子文件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9

项目的规划或者其他建设依据;涉及规划调整或者拆迁的,应当提供规划调整或者拆迁已取得同意或已达成一致的承诺函、协议等材料。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


附件2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套材料)审批流程图



附件3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套材料)编报指南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套材料)编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相关要求,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环境影响评价章节

主要包括:

(一)环境条件现状。附项目选址地理位置图、周边环境图,对周边环境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特殊环境等进行现状说明。

(二)环境影响分析。一是分析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破坏环境、污染环境,导致环境恶化的主要因素,分析各种污染源,计算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粉尘及其他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有害成分和浓度,研究排放特征及其环境危害程度。二是附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确认意见(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供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总量来源确认意见函。如不涉及,由企业出具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三是破坏环境因素分析,分析建设施工和生产运营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破坏因素,预测其对地形、地貌、森林植被、社会环境、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等的破坏程度。

(三)环境保护措施。在环境影响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研究提出治理方案。

(四)环境影响评价。一是明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要求。二是评价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标准和要求;是否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三是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四是开展环评报告满意度调查,并提供调查表。五是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天津市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二、水土保持评价章节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等要求进行编写,主要包括:

(一)综合说明。应附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二)项目概况。包括土石方平衡等内容。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包括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等内容。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包括水土流失现状、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土壤流失量分析、水土流失危害分析、指导性意见等内容。

(五)水土保持措施。包括防治区划分、措施总体布局、分区措施布设、施工要求等内容。

(六)水土保持监测。包括范围和时段、内容和方法、点位布设、实施条件和成果等内容。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包括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内容。

(八)水土保持管理。明确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内容。

(九)相关附表附图等。

三、节能评估章节

主要包括:

(一)分析评价依据。

(二)项目建设方案的节能分析和比选,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等。

(三)选取节能效果好、技术经济可行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

(四)项目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效率等方面的分析。

(五)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目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分析。

四、安全评价章节

阐述项目可能存在的卫生健康和安全隐患,研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保障生命健康和财产等方面安全。

五、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章节

主要包括:

(一)拦河闸坝的选址,总平面布置,运量预测,代表船型,通航建筑物设计通航标准及规模、设计通航水位及流量、上下游梯级通航水位衔接、回水变动区淤积及坝下清水冲刷影响,施工期通航方案,通航建筑物施工组织计划,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等。

(二)桥梁、缆线等跨越航道建设项目的选址,河床演变分析,设计通航水位,代表船型,通航净空尺度,桥跨布置方案,墩柱防撞标准,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等。

(三)隧道、管道等穿越航道建设项目的选址、河床演变、埋设深度、出入土点、冲刷深度、应急抛锚影响,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等。

(四)临河、临湖、临海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工程布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等。

六、用地预审及选址章节

根据具体办理的事项进行编制,主要包括:

(一)规划条件

编制内容包括拟建项目性质、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指标、选址意向、规划条件、技术论证、策划方案等内容。

(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选址意见应包括拟建项目性质、建设内容及规模、选址意向、规划条件、技术论证、策划方案等内容。

用地预审应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用地面积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拟用地是否符合供地政策等。

提交规划方案。包括:现状及规划方案、控制线等规划要素,现势地形(管网)图,每页图纸均应加盖出图专用章。

(三)选址意见书 (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选址意见应包括拟包含项目性质、建设内容及规模、选址意向、规划条件、技术论证、策划方案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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