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滨海新区
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镇:
《滨海新区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区政务服务办
2020年11月30日
(联系人:贾华;联系方式:022-66897132)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和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短板和不足,聚焦并解决政务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大力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突出实体经济,尊重爱护企业家”理念,强化“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服务宗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巩固“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改革综合效能,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全办、马上就办、滨海通办,网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显著提升,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政务服务更加精细,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重商亲商暖商的氛围更加浓厚,加快建设智慧便民、协同高效、公开透明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开展范围
全区面向企业和群众办理许可、核准、备案、登记、检验、年检、年审等各类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以及各级政务服务办事场所〔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各类专业办事大厅〕。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组织开展“我为企业群众解难题”活动,通过主题演讲、征文评比、政企对接、政策宣讲、企业座谈、上门服务等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让工作人员走出去,把企业群众请进来,敞开大门听意见,聚焦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政务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需纾困、排忧解难,提供更加及时精准的政务服务。要打开脑袋上的“津门”,强化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树牢“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服务理念,破除僵化理念、惯性思维,切实做到“法无禁止皆可行,不越红线皆可办”。(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1月底前开展活动并长期坚持,请于11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至区政务服务办)
(二)深化“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总结“一企一证”“滨海统办”“滨海通办”工作成效,全面落实承诺办理、容缺受理、并联办理机制,进一步推进人才引进等更多服务实现综合一窗受理,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扩大“场景式”“一件事”“一企一证”业务办理范围。大力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实现公章刻制、税务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员工参保登记事项一次办理,企业开办整体时间保持在1个工作日,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广泛应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进落实“多测合一”“多评合一”“多规合一”“拿地即开工”等改革举措,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将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58个工作日。(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开发区,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区住房建设委、市规资局滨海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各有关部门对现有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逐一开展“回头看”,实现部门网站办事指南内容原则上与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操作规程完全一致,不一致的要及时分析原因,经与市级部门沟通研究后,做出相应调整,确保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统一的操作规程。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将审批业务培训需求列入市级培训计划,与有关市级部门精准对接、破解难题,提高业务水平。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坚持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准确把握审批标准,合理运用便利化审批举措,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若信息核对中存在问题,请于2020年12月20日前汇总反馈至区政务服务办)
(四)大幅提升网上办事便利度。各部门要畅通业务咨询渠道,申请人通过网络咨询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通过电话咨询的,应做到即时接听解答;要求提供面对面帮助填报服务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各政务服务部门要设立网上办事监督岗,加大对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超期件”“差评件”的监督,严肃查处不按时受理网上申报、不落实网上办理一次性告知、反复被差评、被投诉等问题。加快完善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数字化应用,丰富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推动政务数据上“链”,着力打破“信息孤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津心办”APP设立滨海新区旗舰店,加快建设完善“津滨海”APP,整合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移动端办理。(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牵头,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全方位加强现场引导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各专业办事大厅、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便民服务站要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延时服务、中午值班接待、预约审批等规定,做到“一口清”“一次清”,“一次办”除负面清单事项外实现100%,切实避免申请人反复多次跑。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办理有关事项过程中到达下班时间,且当日能够办结的,须延时办理完毕。工作日中午12:00—13:30(夏令时延长至14:30),每个部门应至少保留一个综合窗口和一名值班人员对外服务。凡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各类专业办事大厅和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均应采取预约非工作时间审批方式办理,并向社会公布24小时预约电话,窗口受理人员和承办部门要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前到达岗位,依法为申请人提供预约受理审批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自助办事区,配备专门人员和设备,协助申请人自助办理。(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开发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强化政务服务全链条监管。各监管部门要配合市级部门完善年检、年审、年报、校验等监管类事项的操作规程,以及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明确监管对象、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监管内容、现场核查标准、处罚措施等内容,做到应完善尽完善无遗漏。运用“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监管,提高监管精细化精准化程度,为“四新”经济留足发展空间。(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七)深入推进“滨海通办”改革。扎实推进“滨海通办”,涉企审批事项在区级、各开发区、各街镇之间通办受理,便民服务事项群众不出社区就近能办。各相关部门要扩大便民服务事项通办范围,探索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技术应用,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推动全部便民服务事项实现线上全办、马上就办、全区通办,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滨海通办”工作,定期参加业务知识及系统操作培训,加强规范管理。将审批事项“滨海通办”列入各开发区“三考合一”考核指标,便民服务“滨海通办”列入各街镇“三考合一”和行政村(社区)评星定级考核指标,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推动。(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八)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热线运行。优化便民服务响应系统,完善66898890热线工单分类标准,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和可视化展示功能。丰富热线知识库,各相关部门及时提供、更新、修正知识点。能在线解答的问题,由政务服务坐席员按照知识点直接答复,不能直接解答的问题,进行工单转派,各承办单位要提高工单初次办理质量和满意度。对需要多部门配合处置的复杂问题,要完善联合处置机制,提升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设置企业家、政务服务等解答专席,定期梳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推送至行业主管及相关部门,以便重点问题挂账督办,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量。(区网格化管理中心牵头,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九)加强惠企政策服务。建立健全惠企政策精准服务机制,将市区两级涉企优惠政策,按照企业性质、行业类型、政策关注点等分类,将优惠对象、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等要素,以易读、易操作的“明白纸”形式,通过政府官网、公众号、政策宣讲会、政企对接会、上门服务、微信群发、短信推送等多渠道呈现,及时推送给相关企业,直达市场主体。涉企政策出台前,起草部门要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涉企政策出台后,在政府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发布涉企政策及解读信息,全方位、多层次做好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政策实施后,要加强政策实施效果监测,适时开展后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有关制度立改废释的依据。加强惠企政策兑现和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消除政策落实“中梗阻”。(各开发区,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府企业家服务室等有关单位,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抓好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问题整改提升。要以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为契机,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各评价指标牵头和责任部门要对营商环境评价部门问卷填报内容进行复盘,对标对表国内标杆城市和先进地区,及时查找差距不足,制定整改任务清单,立即着手完善提升,科学调研、精心谋划“营商环境2021行动计划”,计划制定要可落地、可实施、可量化,持续改善滨海新区营商环境。(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牵头和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镇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好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贯彻落实,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动抓好行动方案的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扎实有序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总结在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复制推广,及时建章立制,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并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督促问责,强化社会监督。以“三考合一”为抓手,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跟踪问效,对工作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利用便民服务专线受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投诉,选取典型差案公开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落实容错免责,激励担当作为。各部门要弘扬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改革开放精神,鼓励敢闯敢试、勇于担当的行为,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辩证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符合容错情形和条件的,落实《滨海新区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切实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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