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滨海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
“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办局、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区人民政府决定将滨海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滨海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协调小组成员
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市规自局滨海分局、区政务服务办的主要负责同志。
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4个专项组。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务服务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项组工作,联系各开发区、各部门、各街镇“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督办其他各专项组提出的各开发区、各部门、各街镇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负责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主要职责
1.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及区委区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2.研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进行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3.统筹协调需要多个部门联动的改革举措落实、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评价考核等重要工作及相关问题,明确职责任务,纠正不当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
4.指导各开发区、各部门、各街镇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
5.监督检查各部门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履职尽责和完成任务情况。杜绝不沟通、不协调、不配合甚至推诿、扯皮、掣肘等问题发生。
二、协调小组各专项组及主要职责
(一)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区政务服务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市规自局滨海分局的负责同志。
负责协调推进、精简、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一制三化”改革,实施承诺审批、“五减四办”改革,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负责对全区各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承诺审批事项涉及的市场主体实施监督管理等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10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和本市营商环境评价20个一级指标92个二级指标,结合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对比分析数据,查找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堵点和短板,制定改进措施,逐项分解落实,定期开展评估考核,确保我区营商环境各项评价指标处于领先水平。
(二)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区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的负责同志。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教体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办的负责同志。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四)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区政务服务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的负责同志。
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各专项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项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各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项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项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区政务服务办
2019年9月19日
(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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