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公布滨海新区全面实行信用承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开发区各相关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20〕3号)要求,区政务服务办根据《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2.0版事项清单》和各单位报送的可承诺材料清单编制的《滨海新区全面实行信用承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承诺事项清单》),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此次公布的《承诺事项清单》包括行政许可事项185项,承诺材料551个;行政确认事项24项,承诺材料48个;行政给付事项9项,承诺材料21个;公共服务事项104项,承诺材料197个;其它事项41项,承诺材料117个。
《承诺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关单位如需调整或取消《承诺事项清单》,需经区政务服务办审核,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附件:滨海新区全面实行信用承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区政务服务办
2020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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