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公布滨海新区适用
见证发证审批方式行政许可
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开发区相关单位、各区级相关单位、各街镇:
为创新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的体制机制,简化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企业的审批手续,根据《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企业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滨政务发〔2020〕16号),我办会同各相关部门梳理确定了《滨海新区适用“见证发证”审批方式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此次公布的《滨海新区适用“见证发证”审批方式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计14项,涉及4个部门。我办将结合各部门实施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滨海新区适用“见证发证”审批方式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区政务服务办
2020年8月28日
(联系人:董子超,刘朋;联系电话:022-66897887,022-66897884)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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