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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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标准 无差别丨滨海新区构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体系
发布日期: 2025-07-03 11:04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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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区政务服务办印发《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机制。

    《办法》包含5章共22条内容,对标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SOP”)、办事指南的编制、发布、使用、动态调整等内容作出了标准化的明确规定。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是指通过对政务服务事项SOP和办事指南实施标准化管理,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明确规范标准,界定管理内容

    印发《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办法》,系统梳理行政审批业务场景,明确SOP和办事指南的应用场景、审批要点等,对其编制、发布使用以及动态调整等流程作出系统化、标准化界定。

    SOP用于规范和指导工作人员进行接件、审批、踏勘、审图等工作,要素内容包含申请要件、材料准备要点、形式审查要点、实质审查要点、审图要点、踏勘要点、审批负责人、受理范围和示范文本等。

    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申请人进行事项申报,要素内容包含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预约审批电话、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受理范围、审批权限、审批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申请要件、材料准备要点、事项口语化名称、常见问题、示范文本等内容。

    开发管理系统,夯实数字基础

    依托“滨海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建设“事项标准化管理系统”,将SOP和办事指南纳入系统管理,为高效、规范开展审批工作提供

    强有力信息化支撑。

    强化协同联动,狠抓落实成效

    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协同联动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完善管理流程和环节,确保政务服务事项SOP和办事指南编制质量,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这意味着无论企业群众选择何种渠道申请办理,其所面对的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审核标准等核心要素完全一致,杜绝“线上线下两套标准”“不同窗口不同要求”现象,切实提升服务体验的便捷度、公平性及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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