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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丨本期积分落户月底结束受理,请申请单位抓紧申报啦!
发布日期: 2025-04-16 21:46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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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将于4月30日17:00结束受理,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尽早申报,逾期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

    申报居住证积分过程中常见问题

    1.本月申报的话,社保分值会更多吗?

    答:不会。本期申报的,计算社保分值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2.社会保险积分如何计算?

    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最高积22分,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积10分、基本医疗保险积3分、失业保险积3分、工伤保险积3分、生育保险积3分;缴费满36个月的,自满36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28分,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积12分、基本医疗保险积4分、失业保险积4分、工伤保险积4分、生育保险积4分。

    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年限不予连续和累计计算。

    3.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如何理解?

    答: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是指:本期申请的,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连续正常缴费满12个月;

    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是指:本期申请的,自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正常缴费满3年。

    4.婚姻情况分值是如何计算的?配偶在津无工作单位,个人缴费满2年了,能加婚姻分吗?

    答:积分申请人配偶为本市在职职工,且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24个月的,予以确认婚姻情况积分。计算积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申请人配偶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

    因此,配偶在津无工作单位,个人缴费满2年的,不予积分。

    5.持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答:(1)证书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本市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

    (2)须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权威网站确认,即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能够查询到;

    (3)证书的职业(工种)应对应市人社局公布的天津市年度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受理期间目录调整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录为准。

    6.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加分?

    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指标,是指申请人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情况。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予积分。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须经人社部人事考试权威网站确认真实有效且类别与本人当前工作岗位相一致。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积分专栏相对应的下拉菜单进行选择,据实填写。

    7.签订承诺书应注意什么?

    答: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资料下载”分别下载承诺书(申请人)、承诺书(申请单位),申请人本人填写并签字后拍照上传;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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