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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率先推广“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 一件事”便利化举措发挥国家自主创新 示范区示范引领作用
发布日期: 2024-11-02 22:13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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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中高质量发展任务,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桥头堡”作用,高新区政务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天津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区政务服务办2022年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一件事”办理举措》,该举措一经推出即有机构享受到改革红利,实现改革落地见成效。

    一是打破业务壁垒,实现多种业务集成化办理。将非营利性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包括变更、注销等相关事项,以下统称“职业培训机构设立”)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包括变更、注销等相关事项,以下统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相结合,围绕非营利性职业培训机构从开办资金捐赠、办学许可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刻制印章、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等办事环节多、跨越部门多的情况,推动关联性强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

    二是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一窗通办。综合窗口一次性收齐办理相关业务所需要的所有申请材料,通过内部流转,数据共享等方式,流转至各相关单位。协同办理。政务办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许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登记决定,并将登记结果通过内部流转、数据共享等方式推送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在收到登记结果2小时内,将相关结果反馈至综合窗口。申请人在综合窗口统一领取相关回执,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快递邮寄。

    三是精简申请要件,压缩办理时限。通过并联办理模式,将原有的6项业务创新集成为“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一件事”,行政相对人在申请办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并行办理事项,同时,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520个工作日压缩到了10个工作日,申请要件也由15个精简到了9个,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的举措,进一步帮助企业减少人力成本,降低时间成本,提升企业开办效率。

    四是落实服务标准,打造能力过硬审核队伍。政务中心选取业务骨干形成审核队伍,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和系统培训,形成“长效化业务交流+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旨在打造一支业务能力过硬的审核队伍。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预约办理等制度要求,进一步满足办事人员业务办理需求,做到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双提升,聚力提升高新区营商环境。

    供稿: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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