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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天津自贸区新型离岸贸易产业联盟成立 规范创新发展离岸贸易等新兴贸易业态
发布日期: 2024-11-02 09:41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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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离岸贸易建立在离岸贸易基础上,是一种以数字化、全球化、智能化为特点的贸易新形态。为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因应业务需要,积极开展离岸贸易等新兴贸易业态,不断完善跨境结算手续和有效提升国际竞争力,积极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完整性和现代化水平。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132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天津自贸试验区机场片区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支持实体经济开展离岸贸易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在自贸试验区体制下,在外汇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和解读下,组织开户银行和企业,就具体业务事宜,进行充分沟通推动,形成可行方案和纪要,即:天津模式。通过一年多的实践,机场片区已推出“集团采购”“大宗商品”和“海外工程承包”等3种业务场景,极大丰富实践形式。

    二是释放合作叠加效应。为更好支持离岸贸易等新兴贸易业态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规范有序、健康持续发展,迅速实现质和量的双向突破,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机场片区组建沙龙性质的新型离岸贸易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并于1128日成功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次成员大会,标志着天津自贸试验区在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以及探索新型离岸贸易发展模式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联盟成立后将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资源和优势,加强合作与交流,推动新型离岸贸易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联盟还将积极拓展与国内外其他地区和国家的合作,共同探索新型离岸贸易的发展路径和模式,为实现更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作出积极贡献。

    供稿: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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