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案例】推行建筑面积奖励政策 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
关键词:建筑面积 奖励政策 绿色建筑
中新天津生态城是中国、新加坡两国政府战略合作项目,建设之初即确定了100%绿色建筑的发展目标,力争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良好示范。近年来,生态城不断探索实践,以绿色建筑创新应用为突破,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获得“国家绿色生态城区”、“北方绿色建筑”等荣誉。同时,生态城还在零能耗建筑、被动式建筑、健康建筑等新领域不断开展创新实践,建设了一批引领示范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高区域内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比例,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倡导节能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建设单位积极参与生态城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城建设局联合生态城绿建院,根据《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天津市绿色建筑管理规定》(津政令〔2018〕2号)、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建科〔2018〕535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住建科〔2020〕46号)等有关规定,全面借鉴国内先进发展地区及本地区的建设经验,开展《天津市滨海新区绿色建筑及被动式建筑奖励办法》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二、做法与成效
政策制定初期,编制团队全面调研了国内各省市及地方针对绿色建筑、被动式建筑的支持、激励政策。同时,为了深入了解各地奖励政策的实施情况和激励作用,编制团队前往石家庄、郑州等城市展开现场调研,针对奖励政策的实施效果开展访谈,收获了实用性经验和建议。基于调研结果,编制组拟定奖励政策初稿,广泛征求区住建委、区规资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局室及各开发商意见,经过多次修正完善,最终形成《天津市滨海新区绿色建筑及被动式建筑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成果文件,并协助区住建委、区规资局、区财政局于2020年12月正式发布了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在中新天津生态城试行。
本办法对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及满足《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的超低能耗及以上建筑项目给予地上建筑面积奖励,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办法发布后,生态城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大力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及被动式建筑项目申请建筑面积奖励工作,明确奖励申报流程,制定标准材料文件,使奖励执行过程更加标准化。同时,为了奖励工作的顺利开展,生态城经过筛选和考察,选取万科住宅项目(天津生态城旅游区03-01-13地块住宅项目)作为奖励试点,主动与开发商展开沟通洽谈,积极组织政策交流和技术对接,万科最终同意作为试点申请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建筑面积奖励。
试点实施过程中,生态城建设局拟定《关于绿色建筑及被动式建筑地上面积奖励的合同》,通过法务审查并征求了区住建委和建设单位意见,最终与万科集团正式签订合同。万科集团提交《天津生态城旅游区03-01-13地块住宅项目绿建奖励情况说明》,承诺严格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并提交由生态城绿建院(第三方监管机构)出具的《绿色建筑施工图评价报告》,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的要件。建设局以此下发了相关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图及规证中注明奖励面积。规证办理完成后,生态城建设局向区住建委发函,报备项目申请奖励情况,请新区将奖励项目的销售资金纳入监管。自此,奖励政策试行完毕,并通过全面总结经验,固化了本办法的实施流程、标准合同模板、明确了各方责任分工。
顺利完成试行后,万达住宅及商业项目、河南建业住宅项目积极参与,均申请了二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奖励,奖励政策在生态城实施情况良好,将在新区全面推广。
三、下一步工作
生态城建设局已向区住建委、区规资局、区财政局及各其他开发区汇报了生态城奖励政策试点实施情况及相关的实施经验总结,获得了一致肯定。下一步,生态城的实施经验将为滨海新区其他区域奖励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和借鉴,推进滨海新区全域建筑的高质量发展。
供稿:中新生态城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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