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案例】实施拿地即开工 刷新保税加速度 |
关键词:保税区 拿地即开工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创新,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效率,早在2020年保税区即出台《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含仓储类)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明确了“拿地即开工”的实施范围及程序,通过“以函代证”、并联办理、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的方式实现从拿地到开工一个工作日办结,签订土地合同即可取得开工的各项合法手续,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二、做法与经验
方案出台后,为确保方案“可复制、可推广”,夯实创新成果,保税区积极对接企业先行先试。纳通防护主营医用及防护口罩、熔喷布、口罩机、生物基材料等产品,急需扩大产能,需投资建设约8.4万平方米多层厂房,用于生产防疫产品。审批人员变身“企业服务员”,从项目开始洽谈阶段,政务服务办就主动靠前服务,联合规建局、科工局等部门多次上门辅导企业。经多方共同努力,该项目从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到拿到项目备案、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质量安全登记及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不到1个工作日,真正实现拿地即开工,标志着保税区“拿地即开工”方案试行成功,开启了拿地即开工时代。
益海嘉里是第二个享受到保税区“拿地即开工”政策的企业。上午拿地,下午就核发了项目备案、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质量安全登记及施工许可证5项审批结果,企业从拿到土地到取得开工许可仅用不到8小时,进一步说明保税区“拿地即开工”模式可推广、可复制。
为不断扩大“拿地即开工”政策体系覆盖广度和深度,2021年保税区重新修订《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含仓储类)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将临时用水用电报装手续纳入前期办理环节。按照新方案,诺华丹(天津)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当天即办理完成开工前相关手续,并实现临时用水、用电接通工作,做到企业拿地之后“即时”开工。
四、推广价值
政策实施范围限定为符合产业定位及规划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含仓储类)项目,不包含涉及危险化学品、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特殊要求的工业(含仓储类)项目。该类项目已完成投资协议签订,投资方投资意愿已明确,除履行必要土地出让法律程序外,一般不会有风险。即使未完成土地合同签订,在投资方承诺愿意承担风险情况下,所造成的损失也仅限于前期费用,且不会有法律纠纷。在真正开工前,已履行完全部正式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现风险可控。
利用土地出让招拍挂签订土地合同等法律程序不可逾越时间,相关审批部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将开工许可所需资料并行准备、同步开展,通过承诺容缺后补,信息共享等方式,将以前的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大大节省前期手续时间。改变正常情况下完成土地手续后方可开始前期工作,相关手续花费时间长情形。可以说,“拿地即开工”对大幅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企业投资成本、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五、需进一步解决或完善问题
保税区“拿地即开工”正步入新常态,今年已有2家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实现“拿地即开工”。后续保税区将针对不同项目需求进行针对性改进,不断优化政策供给、助力企业生产经营。
供稿:天津港保税区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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