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案例】“确认登记制”落地 市场主体实现“极简”登记 |
关键词:天津港保税区 确认制 市场主体 极简登记
一、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日起,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管辖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以下简称: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开始实施市场主体确认登记制,这种极简的登记管理模式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将更多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放权给市场主体,减少登记机关干预。确认登记制度的施行使市场主体登记更加简单、高效、更有利于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做法与经验
“确认登记”是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人依据流程和条件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依职权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登记并公示的一种制度。确认登记制改革实施后,申请人可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一网通办平台中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确认登记开办专区”申请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将大幅减少,登记程序更加简化,特别是将现行各类市场主体备案事项调整为市场主体自行公示事项,未完成自行公示内容的,不可办理变更、注销业务。
三、成效与亮点
“减”材料:取消了登记材料中多种类型的过程性文件。比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职文件;联络员;外国(地区)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转股协议;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合伙人变更决定书;合并(分立)协议;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只公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企业名称申报登记承诺书》等。
“简”流程:登记程序更加简化,将现行各类市场主体备案事项调整为市场主体自行公示事项。天津市市场主体一网通办平台开辟了“企业专属服务空间”,全流程无纸化申报登记的市场主体,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扫码进入专属空间自行下载打印各类相关的确认登记通知书以及确认提交的申请材料。
“降”成本:申请人可以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网免费发布执照遗失、减资、注销、合并(分立)等公告以及清算组(人)备案信息。
截至2022年5月31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通过确认制共新设各类市场主体324户。
四、需进一步解决或完善问题
保税区将进一步完善提升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确认登记开办专区”和“企业专属服务空间”平台系统,提高企业网上操作的便利度和良好体验感,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造良好氛围,让更多投资者体会到“保税效率”和“自贸速度”。
供稿:天津港保税区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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