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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环境宣传报道】天津三中院、滨海新区法院与金融局共建沟通协调机制
发布日期: 2020-07-2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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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天津三中院、滨海新区法院与市金融局在三中院举行建立金融商事审判与金融监管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签约仪式。天津三中院院长郝树龙、市金融局副局长孙静云、滨海新区法院院长张长山出席活动,三家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活动伊始,天津三中院副院长吴立群致辞并对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的内容进行解读和介绍。随后,三家单位领导共同签署了会签文件,标志着金融商事审判与金融监管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正式启动。

    仪式后,孙静云、张长山分别致辞。孙静云指出,三家单位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提升我市人民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服务保障天津营商环境能力,促进司法审判与政府监管之间优势互补,及时有效化解金融纠纷,共同防范金融风险,推动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张长山结合滨海新区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工作现状,从布局优化、理念升级、规则引领、提质提效四个方面介绍了切实做好金融商事审判的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围绕依托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平台,将沟通机制落地落实,将优势互补做细做实的工作思路。

    郝树龙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的建立加强了人民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对接,促进了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工作的优势互补,是对多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对于落实重大金融风险有效防控、助力滨海新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郝树龙还就如何充分发挥机制作用,使机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提出了意见与期望。

    此次活动的举办是三家会签单位贯彻中央和市委“六保”、“六稳”工作要求,积极在我市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有力举措。各签约单位在机制下设立了联席会议、交流培训、业务研讨、信息反馈、案例通报、联络沟通等具体制度,并计划继续在增强机制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方面下功夫,确保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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